樹林「文華造紙廠」與「台灣毛絨廠」白色恐怖案例
文華造紙廠,資料來源: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 樹林區同地點兩起政治受難案例對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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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 | 案例一:文華造紙廠案 | 案例二:台灣毛絨廠案(孫元錦之死) |
| 發生時間 | 1950年至1952年間 | 1954年底至1955年6月 |
| 精確地點 | 台北縣樹林鎮(今樹林區樹新路一帶) | 文華造紙廠正對面的「台灣毛絨廠」 |
| 核心受害者 | 沈志明、應文嬋夫婦(台灣啟明書局與文華造紙廠創辦人) | 孫元錦(台灣毛絨廠業務經理兼代總經理,時年43歲) |
| 特務羅織藉口 | 該廠向天津購買的機械設備,原屬大陸著名資本家劉鴻生。因劉氏後被中共封為「民族資本家」,特務遂將該廠機具指控為「匪產」。 | 該廠大股東在戰後依附中共,台灣省保安司令部第十諜報組少校組長李基光,企圖逼迫孫元錦承認公司部分股份為「逆產」以分取巨額獎金。 |
| 特務手段與迫害 | 遭受保安司令部特務長期折磨與敲詐,在被迫支付數萬美元的「保護費」後,因不堪其擾,被迫在營業興旺時期將工廠關門大吉。 |
1. 誘騙孫元錦合作遭嚴詞拒絕。 2. 秘密逮捕總務、會計進行脅迫,並唆使家屬向孫施壓。 3. 進行一天一夜的威脅與軟性刑求。 |
| 案件悲劇結局 | 企業倒閉(當時工廠市值達百萬美元)。特務食髓知味,1958年又以沈氏夫婦在港購得英譯本《長征》為由,依「為匪宣傳」罪名將其起訴內定判刑7年。 | 孫元錦因不堪特務長期的威脅、恐嚇與精神折磨,於1955年6月21日服毒自殺身亡,留下遺書以死求解脫。 |
1946年中國大資本家劉鴻生在天津的造紙廠因戰亂缺乏木材原料供應幾乎停擺,因此有意把紙廠遷移,劉鴻生的小兒子的同學沈志明正好有意創辦造紙廠,因此一談即合,沈志明在上海的啟明書店因買不到紙出現紙荒,而決定創辦紙廠,劉鴻生答應遷廠成功要結沈志明10%的股權。
1946年時沈志明就來台灣準備遷廠的事,在1947年開始拆卸天津造紙廠的設備,並用船運到台灣,但只能用小船運,到了1948年時只運了將近一半的設備,1948年下半年船隻都被徵用了,根本沒有船可以運設備,人也開始逃命到台灣來。
1949年初沈志明先生在台北縣樹林鎮大道公廟(濟安宮)後開文華造紙廠,一半機器從天津運來,另外一半在台灣製造,有70多名工人。 1950年代按照台灣戒嚴法,警備總司令部稱一半機器是匪產,利潤必須要上交給國家。否則不能開工。只要跟這些特務約在電影院送紅包,造紙廠又營運一年多,特務的胃口越來越大,只好關閉紙廠專心經營書店,但特務又再次找上他們。
1955年原本文華造紙廠的廠址成為台灣毛絨廠生產雙獅牌絨線是當時台灣最有名的暢銷產品,台灣毛絨廠是從上海撤退遷廠來台的上海幫公司,它的大股東在國民黨敗退後就依附中共,台灣的業務由孫元錦負責,保安司令部展開恐嚇敲詐…。雷震的自由中國刊出此事,
1949~1954間紙廠天天蒸煮蔗渣排廢氣,濃濃蘇打味(鹼粽味)瀰漫上空,原料蔗渣,由板車從樹林車站運至工廠,嚴重汙染鎮前街,大家都不敢說話,後來土地轉為紡織廠(雙獅毛紡)再轉為住宅地。
1959年 沈志明夫妻又以「為匪宣傳」被關進監獄。有勞楊振寧、李政道、吳健雄相助,葉公超大使向國府抗議,28天之後以“保外就醫”釋放。
後記 :1970年任職林試所示範造紙廠,廠裡老技工說曾到樹林文華造紙廠上班。